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市行政中心食堂就餐安排的通知

台州机关事务   20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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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市行政中心食堂就餐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防止在市行政中心食堂餐厅出现人流聚集,有效降低传染扩散机率,我们本着“错时、打包、分散、严管”的原则,调整食堂供餐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供餐保障方式

  1、家在椒江的干部职工提倡在家和回家就餐。

  2、中餐,根据各单位提前预订的就餐人数,提供盒饭。各单位要确定1名订餐联系人,必须在每天9:00前报送就餐名单(必须是本单位员工)。11:40—12:10之间由各单位统一派人到食堂取餐,回各自办公区分发,避免扎堆,单独用餐(食堂不提供现场就餐)。取餐安排:大楼内单位,经连廊到食堂二楼原面点餐厅取餐;大楼外单位,到食堂一楼南门旁指定窗口取餐。

  盒饭统一搭配、统一价格,餐费定期按就餐名单统结统扣。(订餐邮箱:tz88510396@163.com,联系电话:88510396)

  餐后,餐盒剩菜要装袋扎紧,不要渗漏到外面,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投到各楼层的专用回收桶,确保环境卫生。

  3、早晚餐,只保障大楼值班人员,独自在椒江上班的人员也可根据需要由单位统一预订。预订名单每天上午一并报送,各就餐人员自行到食堂餐厅领取(开餐时间同前)。其他人员原则上都在家用餐。

  4、停开自助餐、会议餐。

  二、加强行政中心食堂安全管理

  大楼食堂一层对外各门,除食堂工作人员和食材运送外,禁止其他人员出入。进入食堂区域的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加强管控,绝对杜绝来自疫区或经过疫区的食材进入食堂。务必采购新鲜、安全的食材,同时做好适当储备,如:冻品、蛋、干海鲜和耐储存蔬菜等,加强储存管理环节,防止食材变质。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操作,食材必须蒸透煮熟,彻底做好碗筷等器具清洗、消毒工作。

  三、本供餐保障方式自2020年2月3日(正月初十)开始实施,2月1日起分步试运行。


市行政中心食堂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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