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南机关食堂通知

台州机关事务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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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    知

  一、枫南机关食堂是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台州市市级机关食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管理的食堂之一,主要承担在枫南综合楼办公的市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以及居住在枫南小区的市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膳食服务保障工作。

  二、枫南机关食堂重新开业后,将不再对外出售饭菜票,但原来已售出的饭菜票将继续使用(不可兑现),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三、饭菜票不再出售后,对符合办卡条件的人员给予办理就餐卡。办卡对象和办卡手续:(1)办公地点在枫南综合楼的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2)居住在枫南小区的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居住在枫南小区的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和离退休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原已办理的就餐卡暂可继续使用。但近期,我们将对原已办理的就餐卡进行清理:根据办卡的时间分批进行冻结,持卡人根据办卡手续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我们将及时予以解冻,不符合条件的将予以销卡,卡内余额可退回。         


台州市市级机关食堂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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